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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滨海新区出台组合扶持政策鼓励海内外人才创业
cye.com.cn 时间:2010-3-19 8:59:45 来源: 作者:苏莉鹏 我来说两句

  日前,天津滨海高新区建立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专家评价机制,提高人才的创业评审质量,为相关人才提供多项鼓励政策。科技领军人才进驻高新区创业后,将享受项目、人才等多方面的资助。

  在项目资助方面,除予以科技领军人才项目300万元-5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启动资金资助,根据创业项目实际需要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提供100-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所,并免收三年租金外,对获得国家、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,还予以50%的配套资金。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,予以实际使用费用50%的资助。此外,在项目投产初期两年内,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,以贴息、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万元-500万元的专项资金,予以融资支持。

  在对创业项目进行优惠资助的同时,高新区也为科技领军人才提供了相应的人才鼓励,解决他们在居住、家庭成员安置等方面的问题,包括:予以100平方米左右公寓住房,并免收三年租金;在高新区工作满三年后,在本市购买自用住宅的,在项目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的额度内,予以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。另外,科技领军人才配偶、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天津市,未满18周岁在学子女每年每人发放教育津贴5000元。

  据介绍,高新区对科技领军人才的要求是:能够引领和带动高新区主导产业、重点领域、重大专项、重大关键技术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科技团队带头人,一般应当拥有博士学位(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硕士学位)和发明专利,并入选973计划、863计划或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,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,能够填补国内空白、具有产业化生产潜力等。
 

  天津滨海高新区09年招才引智计划公告

  高新区此次引才的对象为30名科技领军人才和3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。其中,科技领军人才一般应当拥有博士学位(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硕士学位)和发明专利;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为在海外学校获得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且工作满三年或公派一年以上的获硕士以上的访问学者,并具备相关科技创新条件。同时,将在三年内建设或者租赁200套人才公寓,为高新区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及其团队提供周转住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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